2016/10/12

[社會] 台灣-充滿歧視卻不自覺的社會



每次看到這種新聞,
我就為台灣民族的自卑心理感到可恥。

借問對方是街友也會得到一樣待遇嗎?
如果不是,
那麼台灣的人情味是「有差別待遇的人情味」。

因為對方是「外國人」,
所以才有所謂的「台灣人情味」。

但是「只對外國人好」那不叫人情味,
叫做「種族歧視」、叫做「矯情」。

規則說明的很清楚,
公園內不可野炊及露營。

對方明顯違反規定了,
不懂為什麼因為是「外國人」而得到了特別待遇?

今天你如果在美國規定不能野炊或露營的地方做了違反規定的事,
警察就是直接請你離開。

照規定辦事不代表「沒有人情味」,
「因國籍不同而給予特別待遇」也不叫做「有人情味」。

出國如果只懂得觀光,
卻不懂得去觀察各國的人文習慣,
遊覽的國家遍及世界也一樣沒有國際觀。

在台灣外國人來賣個土耳其冰淇淋可以上新聞,
在台灣外國人賣個紅豆餅可以特別報導,
甚至還不用到特別好吃的程度就能享有上新聞版面的宣傳。


台灣有多少自營小攤販曾經享有相同宣傳的待遇?
哪一次不是等網民鬧大(某阿婆或某阿伯需要幫助)才播?

這樣正常嗎?

讚美台灣人有人情味,
其實只是含蓄點出台灣人對自己以及(不會享有特殊待遇)的種族甚為歧視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