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1/25

[社會] 關於東奧正名公投


與其看懶人包靠自己腦補解讀,
看一下國際奧會憲章好嗎?

國際奧會為「非政府、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」,
「為瑞士聯邦委員會承認的無限期存在、且具有法人地位之組織。」

亦即,即便是總部所在地的瑞士政府也無權以「政治力」介入。

所有會員對國際奧會皆負有責任,
「尊重奧林匹克憲章所有條例」
「不受任何政治或商業利益和種族或宗教考量因素所影響立場」
「國際奧會委員不接受任何可能干涉其行動或投票自由的政府、組織或其他黨派的命令或指示。」
「各國家奧會必須維持其自主性,並抵抗可能阻撓國家奧會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任何形式的壓力,包含但不限於政治、法律、宗教或經濟因素。」


如果今天正名是國際奧會內部的自發性提議還沒話說,
想拿「選舉」的結果對中華奧會施壓提出正名要求。
擺明是在說:
對!我.們.台.灣.人.就.是.無.知.到.想.用.政.治.力.
影.響.國.際.奧.會.你.這.個.國.際.法.人.組.織

所以,
中華奧會本來就不會表態支持正名。(因為各國家奧會必須維持其自主性,抵抗阻撓遵守憲章任何形式的壓力)

所以,
國際奧會才說不會干預當地民主程序,完全尊重表達自由。(干涉他國「境內」事務本來就不應該)

所以,
國際奧會才會3度致函,因為根據奧林匹克憲章這是國際奧會的管轄權,決定權不在你。
(就憑內部公投想影響國際組織,會不會想太多?)

所以,
蔡政府會說,「公投通過,也不會改變台灣以「中華台北」名義出席各種國際賽事」。

以上人家已經說得委婉明白,就偏偏有人要自取其辱。
第13號公投根本是中選會開給那些聽到台灣就高潮,想用時間買崩潰,
自以為有公民意識卻完全沒有公民素養的偽覺青拿來自嗨。

而且,
公民投票法是針對「國內」事務政策表達意見的權利,而非「國際」事務。

甚麼時候開始台灣人自以為「國內」公投可以影響「國際法人組織」?

有沒有辦法再更智障一點?

難怪台灣人被說沒國際觀,
連國際公民應遵守的基本界線都不懂。

看不懂憲章可以找懂法條的人釐清,
坊間卻充斥一堆媒體不斷散播錯誤的資訊誤導大眾,
甚至以不懂憲章的Youtuber觀念錯誤大放厥詞的懶人包來亂教。

一般民眾不懂,
媒體就負有教育大眾的責任。

難怪台灣一代不如一代,
照這種智能發展下去,
少子化也是好的,
至少能少點笨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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